1988 Malaysian constitutional crisis

1988年马来西亚司法危机(或称为1988年马来西亚宪政危机)是指一系列发生在马来西亚的宪政危机,其可追溯到1987年巫统(UMNO)的党选开始,直到最高法院主席(Lord President of the Supreme Court)以及2位最高法院大法官被革除职务为止。马来西亚联邦政府依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奉行三权分立制度,而最高法院作为司法的最高机构,在1988年司法危机前相当独立,其运作完全不受行政机构以及立法机构的干扰。普遍上被人们认为是司法机构独立终结的时代是在马来西亚时任首相马哈迪于1988年5月革除最高法院主席沙列阿巴斯的职务后开始。此次事件也导致了马来西亚的三权分立精神自此名存实亡。 自1988年以来,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前后曾被多次要求对这起司法危机期间其所作出的决定给予解释和审查。2008年,新上任的法律事务部长说,联邦政府必须向那些被解雇的法官公开道歉,并称联邦政府在1988年期间所作的决定「不适当」。不久之后,时任首相阿都拉·巴达威将这起司法危机称为「国家至今从未恢复过的危机」,并宣布对被解雇和中止的法官给予特惠赔偿。

1988 Malaysian constitutional crisis

1988年马来西亚司法危机(或称为1988年马来西亚宪政危机)是指一系列发生在马来西亚的宪政危机,其可追溯到1987年巫统(UMNO)的党选开始,直到最高法院主席(Lord President of the Supreme Court)以及2位最高法院大法官被革除职务为止。马来西亚联邦政府依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奉行三权分立制度,而最高法院作为司法的最高机构,在1988年司法危机前相当独立,其运作完全不受行政机构以及立法机构的干扰。普遍上被人们认为是司法机构独立终结的时代是在马来西亚时任首相马哈迪于1988年5月革除最高法院主席沙列阿巴斯的职务后开始。此次事件也导致了马来西亚的三权分立精神自此名存实亡。 自1988年以来,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前后曾被多次要求对这起司法危机期间其所作出的决定给予解释和审查。2008年,新上任的法律事务部长说,联邦政府必须向那些被解雇的法官公开道歉,并称联邦政府在1988年期间所作的决定「不适当」。不久之后,时任首相阿都拉·巴达威将这起司法危机称为「国家至今从未恢复过的危机」,并宣布对被解雇和中止的法官给予特惠赔偿。